国际商报-危机在侧,如何创新使用特别提款权
日期: 2025-08-13来源:国际商报
□ 陈 曦
就在今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迎来第十七次配额总审查、面对全球经济多极化日益凸显,其有望再次就特别提款权(SDR)分配问题进行深入改革。作为国际社会公认能在危机期间增加流动性的有效工具,特别提款权备受重视,但也因基于配额的分配机制导致严重资源分配不公问题而广受诟病。
在当前地缘经济局势加剧动荡的背景下,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均面临严峻的债务挑战和迫切的融资需求:国际金融协会数据表明,全球总债务规模在2024年创下318万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2024年全球公共债务已超过100万亿美元;世界银行集团估计,2024年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疫情和冲突挑战所需的年度支出总额约2.4万亿美元;国际能源署测算,发展中国家在未来10年内每年需要投资1.4万亿~1.9万亿美元以履行其《巴黎协定》承诺,而这一数字远高于目前的每年2600亿美元。全球债务负担空前高企,财政空间十分有限,以及迫切需要调动气候和发展融资,使得寻求特别提款权的创新使用途径成为当务之急。
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信托基金对特别提款权进行有效再引导。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两个信托基金可以将特别提款权引导到有需要的国家:一是减贫与增长信托基金,主要为低收入国家提供无息融资。自2020年以来,约有价值56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被注入该基金,有望转化为约340亿美元的贷款。二是韧性与可持续信托基金,主要帮助低收入国家和脆弱中等收入国家提升抵御气候变化、公共卫生危机等外部冲击的财政能力。自2022年以来,约有价值46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被注入该基金,有望转化为约290亿美元的贷款。然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明确表示,上述两个信托基金中的大部分资金仍受制于行政程序无法发放,仅有一小部分特别提款权得到有效利用,远远无法满足广大发展中成员应对紧急危机所需的流动性。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亟须进一步优化再引导机制:取消两个信托基金的融资附加条件,不得强迫受援国实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紧缩等计划;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需要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建设和政策对话,以提高基金的融资进程、吸收能力和杠杆潜力;游说和鼓励发达成员扩大特别提款权再引导规模,对于特别提款权持有者,向两个信托基金重新分配特别提款权不会产生任何附加成本,因为特别提款权持有者所得利息可以抵消特别提款权再分配费用。
通过多边开发银行打开特别提款权再引导的新通道。首先,相较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信托基金,多边开发银行的杠杆作用和运营效率更加优胜,可以将注入的特别提款权资源放大3~6倍,如2024年非洲开发银行和美洲开发银行推出一种利用特别提款权的混合资本工具,可以实现5倍幅度的资源调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则可以达到6倍幅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表示普遍支持通过多边开发银行对特别提款权进行再引导。通过使用特别提款权作为股权,多边开发银行可以从商业市场筹集大量资源,其利率远低于低收入国家基于其信用评级通常可获得贷款的利率,从而确保特别提款权的有效使用和迅速部署。其次,多边开发银行提供的技术援助能够进行更具变革性的公共投资,以增强抵御气候冲击的能力并促进长期经济增长,从而使特别提款权再引导产生更大的影响。最后,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发行由特别提款权支持的债券来直接筹集资金,并将利息与特别提款权挂钩,其可为投资者创造一种多元化的稳定资产,以保护借款人和贷款人免受汇率波动的影响。
新增发行特别提款权。新增发行特别提款权的明显优势是通过注入即时流动性来规避特别提款权再引导的延迟性和复杂性,也不会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带来债务和附加条件负担。2024年5月29日,在第四届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国际会议上,巴巴多斯总理莫特利推出了《布里奇顿倡议3.0》。其主张新增发行价值650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并促进气候行动。该倡议已于同年7月正式启动。通过新增发行特别提款权,各国可以使用其新分配的特别提款权来增加储备、偿还债务或将特别提款权兑换成硬通货用于公共支出。尽管持有大多数配额的发达成员将获得大部分提款权,这毫无疑问是不公平的,但发达成员基本仅将特别提款权作为储备持有,大部分积极使用特别提款权的成员均是低收入国家,其在事实上依然具有一定正面效应。且相对于全球市场而言,特别提款权发行规模太小,不会对通货膨胀产生重大影响。
毋庸讳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和使用长期以来一直受到政治力量和制度僵化的制约。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特别提款权不仅仅是一种货币和金融工具,更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危机中负有共同责任的象征。以上述及对特别提款权的使用探索并不意味着可以推迟对特别提款权配额进行深入改革,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十七次配额总审查之际,理应纠正特别提款权分配中的历史不平等问题,重新建立定期、基于需求、与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的特别提款权发行和分配制度,以充分释放其在应对全球危机方面的潜力,使特别提款权真正成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基石,引领全球金融体系向更公平、更具韧性的方向发展。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