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更加精细完备的招标投标基础制度 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日期: 2026-07-14来源:中国发展网
招标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招标投标领域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招标投标法正在进行系统修订,必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准确理解把握招标投标的功能定位和改革方向,构建更加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前瞻性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更好发挥招标投标作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六个维度理解把握招标投标在经济运行和政府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招标投标是以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资金项目、匹配供需双方的一套机制设计,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抓手,其在经济运行和政府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可以从以下六个维度来认识。
招标投标是合同订立的特殊方式。从民事法律体系来看,招标投标是民法典合同编框架下一种特殊的缔约模式,以公开招标(相当于要约邀请)、竞争性投标(相当于要约)、择优定标(相当于承诺)的法定程序确立合同关系,严格规范民事主体意思表示和缔约流程,普遍应用于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中。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六百四十四条、七百九十条等对招标投标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招标投标是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我国多年来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主要举措之一就是确立了“项目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凡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发包,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选择优质承包商,以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质量。
招标投标是公平竞争的基础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招标投标制度的核心目的之一即为保障公平竞争,其中关于禁止串通投标、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专家行贿等规定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禁止横向垄断协议、行政性垄断、商业贿赂等构成了立法竞合,三者一道,共同构建了我国规范公平竞争的法律基础。
招标投标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渠道。通过面向全球招标,吸引境外优质企业参与我国经济建设,引进国际先进工艺、管理经验,补齐国内部分产业短板;同时,我国企业也依托国内招标投标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有机衔接,积极走出国门参与海外项目竞标,推动中国基建、装备制造产业等国际化发展。招标投标成为引进全球资源要素、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对标国际的招标投标制度成为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是政策落地的有效媒介。招标投标具有重要的政策功能,通过在招标文件和评标规则中合理设置支持科技创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低碳、安全生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要求和条件,有助于借助市场化交易规则,形成“宏观政策微观化”的实施路径,引导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向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以市场化手段落实宏观调控目标,避免以行政指令直接干预市场,实现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有机融合。
招标投标是廉政建设的关键防线。工程建设、大额采购是廉政风险高发领域,招标投标以精细化、规范化流程实施发包采购行为,从招标计划、招标公告公开发布,到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现场独立评标、中标结果全网公示,全流程留痕可追溯,有效减少人为干预、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腐败空间。同时,围绕招标投标建立行政监督、审计巡查、信用惩戒等一系列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从三个方面深刻认识修订完善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意义
基于招标投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作用,我国采用了就招标投标进行专门立法的方式,对招标投标全过程及其监管体制机制进行规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一制度的高度重视。1999年我国正式颁布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诞生于世纪之交、改革大潮的法律自颁布实施以来,推动我国招标投标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招标投标市场不断壮大,招标采购效率效益不断提升,为我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产业不断转型升级、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也出现原有部分法条滞后于新情况、新需要、新技术的问题,迫切需要进行修改完善,使这部法律更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更好发挥招标投标制度的时代价值。
这是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是“五统一、一开放”。当前部分地区和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排斥限制不同所有制企业、无序竞争等问题,阻碍要素自由流动。修订招标投标法是破除市场壁垒、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根基的关键举措,将进一步统一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和监管标准,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中标结果公平公正;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这是防治招标投标领域腐败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看紧重大项目、并购重组、境外投资、国企混改等关键环节,严惩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顽症。招标投标领域资金密集、权力集中,插手干预、串通投标、权钱交易等问题屡有发生。修订招标投标法是深化系统整治、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力抓手,将进一步补齐招标投标监管漏洞,压实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责任,加大对串通投标、行贿中标、违规转包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筑牢廉政防线,持续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这是推动招标投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依托互联网开展的电子化招标投标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应用的重要领域。修订招标投标法是加快技术与制度融合、促进招标投标提质升级的重要保障,将进一步推动以新技术赋能交易全流程,提升运行效率与服务和监管效能,助推招标投标行业实现从过程服务到价值创造的深刻变革。
(作者徐致远 单位: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