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实践应用及优化建议
日期: 2025-10-21来源:经济导刊
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工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导向与实践路径具有深远影响。科学构建评价机制,不仅是衡量发展成效的标尺,更是推动国家决策部署向省域、市域纵深传导的核心抓手。2020年作为高质量发展深化转型的关键节点,国家密集出台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各地积极响应,立足自身发展定位和使命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导向,积极构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部署综合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切实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标志着评价体系从“增速”向“质量”的转变。
通过观察2020年以来的国内外相关研究,我们发现,既有研究普遍聚焦区域层面的指标体系构建和综合得分测算,大多以熵权法、层次分析法等成熟算法为基础,在指标选取上大同小异,存在研究视角、指标设置及计算方法同质化的问题,较少关注如何提升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践应用价值,尤其是如何加强指标体系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态化、差异化、系统性引导。
本研究旨在弥补以往研究理论性较强而应用性不足的问题,以地方政府为研究视角,选取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重点省市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典型案例分析方法,从单一指标体系构建及计算转向评价体系的运行全过程,研究内容涵盖指标设计、评分标准、协同机制及结果应用等环节,系统分析其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的实践应用效能及演进特征,总结提炼共性经验与特色化评价方法,并针对部分省市评价指标体系现存的问题,提出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优化建议。
重点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概况
(一)指标设置
各省市充分按照国家要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包含“综合质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六个一级指标,同时联系自身实际,建立了“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动态完善关键性、特色性、过程性、加分类指标。
上海市:指标体系采用“综合绩效评价(即得分项)+减分项”的双轮驱动结构。创新引入复合型指标设计理念,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复合指数”,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的规模增量与质量提升。为强化区域特色化发展,指标体系专门设置差异化优势指标,由全市16个区各自提报两项专属指标构成,着力锻长板、强优势、显特色,构建精准化发展引导机制。
广东省:根据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三类核心区域的特色和发展定位,按“1+5”的框架设置“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在后续动态优化中,精简调整已完成的指标、优化替换更加直观科学的指标,注重提高指标的直观、易懂、可操作性,如删减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等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的指标,将科技创新部分的“科技进步贡献率”替换为“高价值发明专利”“数字经济产业增速”等直接反映科技创新产出的指标。
江苏省:分别针对设区市、县(市、区)和城区三类核心区域设置了三套“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的评价体系。在后续动态优化中,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要求,结合江苏战略定位,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制造业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风险等工作要求,动态优选关键性、支撑性、特色性指标,如引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个数”“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等指标。
浙江省:将评价指标设置为结果性评估指标和工作性评估指标两大类。其中,结果性评估指标沿用以往指标,工作性评估指标围绕重大平台抓手进行设置,如后续动态优化时新增加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数字化改革成效”等相关重要指标。
安徽省:为强化正向激励效应,考核评价体系创新设立分级表彰加分机制,如对获得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的事项,每项予以0.3分激励,对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的事项,每项给予0.1分激励。该设计通过差异化赋分引导,有效激发各地区争先进位的发展积极性。
(二)评分方法
为更好反映区域高质量发展总体水平和努力进步程度,各省市根据发展规划、发展阶段及功能定位,设置差异化区域分类及权重体系,加强静态与动态、当期与多期、自我评估与独立评估相结合的全方位考核,优化完善更具激励效果的特色化评分方法。
上海市:基于各区域经济结构、发展定位及阶段特征,建立分类分区评价体系,并通过差异化权重适配各区域发展需求。在区域分类方面,与现行政绩考核体系保持协同,主要划分为四类区域:Ⅰ类区域侧重创新动能与开放能级评估,Ⅱ类区域侧重综合质效与协调水平发展,Ⅲ类区域侧重创新转化与区域协调,Ⅳ类区域侧重绿色转型与共享发展。在多维评价方面,创新引入进步指数评价维度,重点监测评价指数相对基期的提升幅度,反映各区域努力程度与改善情况,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的动态评估。在计分方法方面,水平指数与进步指数通过科学权重配置形成评价合力,既保障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衡量,又体现各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力度、进步速度。
江苏省:采用“共性+个性”指标多维赋权机制,基础共性指标实行标准化权重配置,特色个性指标则依据各市主导产业布局、战略发展重心及区域禀赋特征实施差异化赋权。引入“水平基准+动态进步”的双重评价方式,前者侧重发展基础质量,后者关注改善效能,通过差异化赋权实现对后发地区的公平性补偿。在后续动态优化中,局部提高反映高质量发展内核的关键领域及年度重点任务指标权重,形成“核心导向优先、质效底线并重”的约束激励模式。
浙江省:优化构建“部门、市自查评估+省委独立评估”模式,首先由省级职能部门及市级单位开展自我诊断评估,随后由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基于自查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查,并依据标准化评估框架实施独立验证。该过程通过系统分析巡视督查材料、专项问题清单等多源监管数据,实现评估结论的科学校准与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
安徽省:在原有指标体系基础上,对单个指标采取“静态+动态”双维度评价方法。具体计算中,每个指标的最终得分由两部分构成:30%权重基于静态水平值,70%权重基于动态变化值。各指标按此规则计算得分后,再通过预设权重加权汇总为综合指数。以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比为例,其静态值采用年末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动态值则使用当年新增贷款与新增存款的比率进行测算。
广东省:3个评价区域设置各有侧重的权重体系。其中,珠三角区域在“综合、创新”两项一级指标上赋权较高,重点考核创新驱动、开放水平。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协调、绿色、共享”三项指标赋权较高,重点考核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沿海经济带重点考核城镇化水平提升、协调发展的成效。
(三)调度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高质量监测分析及调度考评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各省市还通过建立指标体系高频监测调度工作机制、优化目标设置区分度、扩大奖励范围、创新优化统计指标工作体制,破解高质量发展调度难题,确保精准推进高质量调度工作。
江苏省:在考核频率方面,建立季度动态监测与半年度阶段评估相结合的过程考核机制,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评价体系并形成综合绩效报告。在目标设定方面,按阈值赋分,即达到基准工作量(80%)获得基础分,在基准值与目标值区间(80%~100%)按比例赋分,引导各指标牵头部门“跳起来摘桃子”。在激励制度方面,以正向激励制度强化表彰奖励,以试错容错制度保障改革探索空间,以岗位动态适配优化人才流动效能。
湖南省:实施“季度调度+半年评价+年度考核”,构建季度动态追踪、半年度阶段性诊断与年度综合绩效评估三阶段闭环评价,分别计算各指标的当期实际完成情况,并对每期得分进行综合加权评分计算综合得分,实现发展进程的全程监控。
杭州市:通过数字化监测分析平台构建多频次协同的监测调度体系以及日/周/月三级报表体系,实现从日度高频数据追踪、周度异动指标预警、月度短板诊断分析到季度贡献度评估、年度目标对标管理的全周期管理闭环,形成对经济运行新动向的实时响应能力。基于经济高频数据与经济运行趋势关联分析,借助机器学习等智能化算法建立指标预测模型、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研究重点指标异动,分析经济运行中的薄弱指标。
青海省:构建“日度监测—月度协商—季度研判”的多频次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动态跟踪关键高频指标提升调度的精准性。在日调度方面,实时追踪发电量等13项核心数据流,运用ARIMA时序模型与混频数据分析技术(MIDAS)预判重点行业及企业风险趋势;在月会商方面,建立重点工业企业、服务业主体及建筑地产企业的直联响应通道,前置化制定指标调控预案;在季分析方面,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进度预评估与发展态势预判,针对性生成时效性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实现调控举措的动态优化。
深圳市:推进统计标准体系与新指标体系协同重构,着重强化指标数据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采集能力。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经济领域缺乏国家统计标准的情况,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新经济新产业统计监测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构建统计工作体制,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
(四)结果应用
各地通过优化奖惩制度、完善考评结果媒体发布体系、形成量化闭环抓落实机制,确保评价结果运用到位。注重评价结果的融合应用与专项应用,打造更具重要引导作用的成果应用场景。
上海市: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深度嵌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强化实干实绩导向。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核心依据,直接影响干部选拔任用与年度考评。在市级绩效考核框架中,基础履职部分整合绩效评价指标,重点专项部分赋予评价结果独立权重,增强考核体系的导向功能。
安徽省:建立与考核结果联动的分级激励机制,将绩效评价与干部考核深度绑定。基于县区考核结果分层分类,对各类别排名前列的区域实施财政专项奖励与荣誉表彰,强化正向激励导向。如对A、B、C、D类考核结果位列前8、10、13、12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由省财政专项安排资金奖励。
浙江省:构建多维媒体发布机制,总结推广特色经验、加快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系统性分析框架对重大战略实施成效进行全景式评估,包括总体评估、分领域评估、分区域评估三大板块,对全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情况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构成反映“八八战略”年度实施情况的全景图,对年度评估发现的重大问题持续跟踪督查整改,对评估中发现的特色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广州市:基于可视化评价平台构建结果发布机制,综合反映全市总体发展、各区(街镇)发展及各领域、企业的发展水平,精准研判各区、各部门、各行业和企业优势短板,引导行政主体与市场主体积极改进,不断优化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制。
江苏省: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构建典型案例宣传发放机制,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的百分制得分作为基础项,将党建考核、满意度评价得分加总与80分的比值作为乘数,相乘得出年度综合考核总分,“点对点”向各地各单位领导发送综合考核结果反馈意见书,编发结果运用的典型案例。
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核心设计原则
基于对先发省市实践经验的系统梳理,本研究认为,构建科学有效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机制,是引导和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制度保障。其核心设计原则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导向性与特色化相结合
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评价方法设计,应当聚焦提升政策衔接性与区域适配性,确保指标体系战略导向与国家宏观政策要求、上位决策部署高度契合。与此同时,指标体系构建也要立足被评价单元的特点特色,深度融入区域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差异化特征。可通过共性与个性指标设置相结合、创新构建复合指标、调整各指标权重、分区域设置指标体系、引入特色指标、额外加减计分等方式,做到综合系统全面评价和差异化区域评价相结合,使评价体系既能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普遍规律,又能精准衡量不同区域的独特发展路径、优势特色以及可能存在的短板领域,从而实现国家战略导向与地方发展实际的有机统一。
(二)系统性与动态性相结合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既要找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也要明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以及具体路径、措施,还要确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各个阶段性目标,才能有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应体现系统性,在指标选取上要系统反映高质量发展的各个方面,厘清各维度之间以及维度之内指标的逻辑关系,做到总体把控、有所侧重、重点实施,使整个指标体系结构一目了然,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体,使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够成为一个系统性工程,评价结果不仅要反映某一时点的静态发展水平,更要动态捕捉发展进程中的努力程度、进步幅度与可持续性。为此,应在传统水平评价基础上,引入“进步指数”“纵向发展指数”等多维动态评价工具。通过复合评价模式更全面地引导和激励不同类型的优秀实践,既表彰综合实力持续领先的区域,又充分肯定在特定领域取得显著突破或发展速度与效率提升显著的区域,从而有效激发各区域“各展所长、比学赶超”的内在动力。
(三)科学性与激励性相结合
从科学性来看,指标体系设置要全面体现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反映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现实成效,全面刻画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水平,要涵盖总量、增量、结构、人均、亩均、居民满意度等多类指标,权重设置以及评价方法要客观科学,突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重视人民的实际感受。同时,指标设置应充分考虑统计工作实际,立足于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尽量选择数据来源可靠、计算方法明确、认可度较高的指标,实现指标可采集、可量化、可比较,充分反映各地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努力程度和工作实效。此外,指标体系还要体现对被评价区域的激励性、引导性,指标设置上加强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的持续跟踪、监测和修正,在评价和考核方法上加强对进步水平、努力程度等纵向发展情况的考核,在评价和考核结果运用方式上加强对干部、干事的实际激励,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区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核心依据之一,并实质性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的基础履职评价部分,推动形成“评价—反馈—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
优化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
上述实证研究表明,当前尽管部分省市在特定领域开展了实践探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整体上看,多数省市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优化动态性、评分系统性、结果精准性以及调度协同性等方面仍存在优化空间。为进一步提升指标体系评估效能,建议围绕指标架构的科学性、权重配置的合理性以及应用机制的完善性等方面,构建动态演进的理论框架,创新实践应用范式。
(一)对标对表继续动态优化指标体系
适度增减重点任务类指标,依据中央至地方的最新高质量发展战略导向和决策部署,动态调整当地核心任务表征的指标集,提升指标体系的政策响应灵敏度。替换更改无法分解类指标,针对无法分解到季度和各市区的部分指标,引入能够反映工作实效的过程类指标或工作类指标进行替代,提升月度、季度可采集的高频指标覆盖率,强化评分精准性、调度可操作性。差异化设置特色指标,为各评价单元定制特色指标模块,驱动基层治理与区域发展战略精准对接。
(二)提升评分方法灵敏度和有效性
优化区域权重设置,统筹各评价单元及各项指标得分权重,破除路径依赖,推动实现优势区域持续创新与后发区域追赶激励相均衡。调整指标标准化方式,选取“t—3”至“t—1”年季度数据构建动态基期,通过移动Z—score标准化消除时序波动噪声,进一步增强标准化得分的横向可比性和纵向平稳性。完善综合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实操情况,动态优化调整进步指数和水平指数权重,提升对各季度间得分变化情况的反应能力。同时,对各季度的得分情况进行加权加总形成全年总分,通过对连续进步设置加分项等方式,提高对区域进步情况的反应能力。
(三)完善多部门参与的调度机制
统筹好目标任务分解,建立行业部门牵头的运行框架,对有关高质量发展指标工作要求、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科学统筹、合理分配、有序实施。抓实行业月调度内容,根据月度指标态势,适时总结相关经验,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提升月调度工作智慧化水平,增强月调度对季度目标达成情况的预见性,强化过程控制对结果评估的支撑作用。做好行业(领域)季分析,基于指标数据,持续做好高质量发展指标的系统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对策措施;发挥评价单元自评的主动积极性,引导区域充分参考通报结果和自评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充分发挥以评促改的积极作用。
(四)优化评价结果通报内容与应用方式
丰富评价结果通报内容,在结果通报中创新采用“评价单元个体值—区域均值—最优值”的三重参照体系,既通报每项指标得分,也通报区域指标的具体数值和区域平均数值、同区域平均数值和最高数值,既通报区域得分,也通报同类型其他区域每项指标的得分,便于被评价区域掌握工作进展,找准自身在同类区域中的位势,进一步提升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探索“标兵”经验推广模式方法,加强典型案例推广,评选各季度进步“标兵”,鼓励支持进步最大的区域总结梳理其经验做法,在下一季度通报中同步进行推广发布。进一步丰富评价结果应用场景,与考核办、督查室等部门协同联动,探索高质量发展专项考评与年度绩效管理的嵌入整合,开发多维考核贡献度分解算法,实现评估结果向组织激励的制度化转化。
(编辑 宋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