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读懂税制改革的深层逻辑
日期: 2026-07-31来源:中国发展改革
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政府运行的血液。对亿万经营主体和纳税人而言,税收不只是“取之于民”的账本,更是“用之于民”的承诺。它决定了蛋糕如何分、公平何以立、国家治理现代化何以落地。
7月2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用“向实、向新、向优、向绿”概括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并公布了一组关键数据:上半年税务部门累计征收税费收入16.7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超10万亿元、同比增长4.9%。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场发布会透露的改革信号。税收改革正从“减税降费”步入“优化结构”的深水区,改革路线愈加清晰:“立”新制度、“破”旧格局、“稳”中求进。
“立”:以法治化与直接税锚定改革基石
最大的“立”,是制度框架的立柱架梁。
增值税法平稳落地,税收法定迈出关键一步。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完成了从“暂行条例”到“税收法律”的历史性跨越。发布会明确,“扎实做好增值税法施行的‘后半篇文章’,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法实施极大增强了税制确定性,成为市场预期的稳定器。
个税扩围推进,直接税体系加速构建。上半年个税同比增长13.1%,已成为第三大税种。所谓直接税,就是直接面向个人或企业征收、难以转嫁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谁的收入高、财富多,谁就承担更多,税收的再分配功能由此更加凸显。
“十五五”规划明确“提高直接税比重”。改革方向直指逐步扩大综合所得征收范围,将经营所得、资本所得纳入统筹,持续优化专项附加扣除。让税收杠杆更精准地调节分配、回应民生关切。
“破”:清理壁垒破除藩篱释放市场活力
“破”的锋芒,对准的是旧格局中的梗阻与灰色地带。坚决清理违规税收优惠,破除“内卷式”竞争。发布会披露,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已推动各省市废止或修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文件或协议条款833件,近16万户异地注册企业迁回实际经营地,迁回后上半年缴纳税收同比增长16%。剑指“开票经济”空转、地方保护藩篱,将竞争拉回“法治公平就是最优营商环境”的轨道。
征管法修订堵住漏洞,破除“套利”空间。税收征管法时隔24年启动全面修订,建立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新增平台企业报送义务,直指高收入群体、新业态领域的征管盲区。发布会透露,6月份全国企业纳税人自主申报率达98.5%,较年初提高4.5个百分点。
“稳”:在央地格局与宏观税负中求最优解
改革既要敢“立”善“破”,更要在关键平衡点上求“稳”。消费税改革分品目分步骤推进,重在“稳”地方税源。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是对“土地财政”退潮后地方自主财力缺口的回应。改革选择高档手表、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品目先行试点,坚持“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这“稳”的是地方积极性,让地方政府从“重生产”转向“重消费”,又不引发剧烈财政震荡。
宏观税负“稳”在合理区间,避免政策“空转”。发布会辩证分析了减税降费与税收可持续的关系,传递出宏观税负需要统筹平衡的政策信号。上半年税收增长4.9%,与PPI持续回升、部分新兴领域发展势头强劲密切相关。在财政收支“紧平衡”下,不再单纯强调大规模减负,而是更注重税制结构优化与征收率提升。这“稳”的是国家治理的财力根基,通过制度优化而非简单加税实现财政可持续。
发布会还披露了另一个“稳”的信号:1.26亿人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惠及2910万人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至全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承诺正在兑现。
以“立”固根基,以“破”除积弊,以“稳”求长效。三者并举,锚定的始终是同一个航向——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