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日期: 2026-03-20来源:中国建设报
本报讯 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杭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全流程保护利用规范。《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办法》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活态传承、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强化对村庄环境、格局风貌、传统建筑、传统文化等关键要素的整体保护与活化利用,并明确建立传统村落申报认定机制与分级名录保护制度。
在协同保护方面,《办法》构建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模式。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统筹,规划资源、住保房管、园林文物、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履职;区、县(市)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承担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实施保护发展规划,鼓励将保护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办法》强化规划与建设管理,要求村落列入市级名录后1年内完成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明确保护范围、保护对象、风貌管控等五项核心内容,规划获批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建设、修缮需与传统风貌协调,对严重影响风貌的建筑依法治理。
《办法》建立年度调查与预警退出机制,每年开展一次保护状况调查,对传统建筑损毁、未按期推进保护工作的村落发出预警并限期整改;对不当开发致活态属性丧失、整改不到位或损毁失保的村落,按程序退出名录,相关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
此外,《办法》还要求强化常态化监督,统一设置保护标识,同时推动历史文化资源盘活与数字化保护,鼓励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发展特色业态,建立“一村一档”数字档案,并明确加大资金、用地、人才保障力度,助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