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 向和必由之路”,这为我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路 径,确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2020年4月,国家农 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 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推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 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22年3月,国家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 出“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课题组对浙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了相关调研,分析了发展中存在的问 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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