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中有四分之一属于中东欧 国家。这些国家也是“浙江制造”的重要出口市场和 关键的出口通道。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浙江企业因中东 欧国家实施技术贸易措施遭受损失,亟需加强这方面的应 对工作。
浙江省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发展概况
贸易规模持续扩大。 2020年,浙江与中东欧国家贸易 额达到1010.8亿元人民币,首次突破千亿,同比增长2.1%, 占全国的比重为14%;对中东欧国家有实际进出口的企业由 10年前的15993家增长至2020年的27455家。浙江省对中 东欧国家进出口产品以机电(含汽车)产品为主,2020年机 电(含汽车)产品进口、出口各占浙江省对中东欧国家进、出 口总值的58.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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